Saturday, May 19, 2007

谁的错?


哈啰哈啰,好久没写部落格勒!真是不好意思啦...
从今开始我将会有好多好多的时间来写一大堆有完没完的了!到时候希望你们还会继续支持小弟的“作品”,因为我不想它们都“胎死腹中”噢。嘻嘻...

好,进入正题的时候,我想要大家来为我评评理,来看看究竟是谁得负上责任?!

好,现在在大家眼前的这些 100 PLUS (不是那两双鞋啦!)正是我与我妈今天的购物目标, RM22对我们开咖啡店的生意人来说实在是便宜不过了!不买个10箱8箱回去就不死心!

平时这些促销呢就一定会限制消费者一人只能拿5箱而已,所以一开始我们俩也只打算拿够10箱就满载而归的。但是请大家留意一下它的价钱表,只有价钱,没有任何指示说限制一人5箱!我跟妈妈就爽咯,那够它20箱回店!(做生意就是酱的嘛!)

直到要付钱的时候,那个马来婆就来“嘎嘎叫叫”了!她说一人只能5箱,我们总共只能买10箱。哇唠诶,你认为我会放过她吗?!认识我的人,就知道我最喜欢投诉的了!所以,我当然叫她的MANAGER出来和我谈啦!

就这样跟她谈了一段时间,她还是坚持不让我买。我没有跟你骗,这次的我打算投诉到消费者部门去了。而且我还抄了她的名字下来呢!

好,可以告诉我,谁对谁错?!

5 comments:

ryandj said...

哇靠你还满冲动的咧~~~
是他们的错罗,一人限制只能拿5箱是没错,但没 “说” 一人只能拿5箱就是大错特错了!!!被人投诉也是应该的,而且他们也那么衰,碰上了你。。。哈哈!!!

木兰 said...

可是。。。为什么有双鞋滴。。。。。

小藍 said...

可真的是我认识的黄志良!anyway~给我的话,我也会和你一样大吵啦~哇哈哈哈~明明没写啊~

茶茶 said...

哈哈哈,这不是我会做的事情 。与其和他们在那里争论,倒不如还了钱再进去拿过……又不伤和气,又可以达到目的。

Chivas said...

i lik ur style..is cute..